第一階段 | 生髮醫學會 | 教育訓練機構
(理監事會推薦揚昇診所) |
生髮醫美推廣及 教育訓練課程 |
l 生髮醫學會授權委託專業生髮醫美機構定期舉辦各項專業教育訓練及課程
l 生髮醫學會負責協助規劃及監督教育訓練課程內容與品質 l 生髮醫學會提供專業生髮療程等know-how |
l 生髮醫學會遴選生髮醫美機構(揚昇診所)授權舉辦99年度各項教育訓練課程、生髮療程等know-how輸出。
l 預計一年舉辦二至四次教育訓練及課程 l 授課對象:醫師及儲備「生髮醫美諮詢師」 l 生髮醫學會輔導教育訓練機構共同規劃設計課程內容及聘請講師(講師之學經歷須經生髮醫學會核備) l 教育訓練機構負責對外招收學員 l 教育訓練機構提撥比例回饋生髮醫學會(含輔導/繼續教育與證書費) l 教育與臨床實習內容,所提供之儀器、產品,必須提請生髮醫學會認證 l 生髮醫學會99.10.24理監事聯席會議,遴選授權揚昇醫美機構陳芳英醫師(生醫會理事),負責各項教育與臨床訓練課程,初步預計舉辦2~4場次。 l 費用30萬元,含教育及實習課程64小時 1) 講師費、課程教材、證書費等20萬元。 2) 購買實習用產品、及檢測儀器(檢測皮膚、毛髮、虹膜)等10萬元。 3) 加贈診所免費諮詢輔導一年期5次(輔導員交通費另計)。 附註:單位診所3人之教育與實習64小時之講師費、課程教材、證書費等 20萬/64hr=3,125元—每單位診所 3,125/3人=1,042元—每人 |
第二階段 | 生髮醫學會 | 生髮醫美聯盟 |
l 協助生髮醫學會會員共創生髮醫美新藍海
l 輔導成立生髮醫美聯盟
l 互利、互惠、共榮 |
l 生髮醫學會授權專業生髮醫美機構,組織生髮醫美聯盟
l 生髮醫學會負責督察及輔導生髮醫美聯盟各項業務
l 生髮醫學會辦理生髮專業醫師培訓並核發證書 |
l 生髮醫美聯盟負責對外招募聯盟成員
l 聯盟成員並須同時為生髮醫學會會員
l 生髮醫美聯盟負責輔導聯盟成員下列事項: 人才培訓:培訓專業生髮醫師及生髮諮詢師 品牌建立:生髮醫美聯盟統一CIS企業識別 媒體行銷:聯合行銷,降低及分攤媒體費用 聯合採購:以量制價,降低營運成本 管理顧問:生髮醫美SOP流程制定及品質控管 稽核規範:生髮醫美聯盟制度規章及約束條款 異業結盟:提升加入聯盟診所業績,創造雙贏
l 生髮醫美聯盟統一訂定加盟金,以維持聯盟正常運作經費
l 生髮醫美聯盟提撥比例回饋生髮醫學會 |